宁夏鉴定收费标准
海南省发改厅、司法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从7月1日起,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三类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亲子鉴定(DNA)由原来的2600元/例,改为2000元/例--2600元/例。
通知规定,法医临床鉴定类的具体收费为:以每例计,损伤程度鉴定400元--600元,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程度鉴定400元--600元,劳动能力鉴定200元--300元,保险疾病、伤残等级鉴定400元--600元,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400元--600元,医疗纠纷司法鉴定2000元--2800元,保外就医鉴定600元--800元等。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具体收费为:法定能力鉴定600元/例--800元/例,智能障碍鉴定800元/例--1000元/例,精神损伤程度鉴定1000元/例--1500元/例。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的具体收费为:录音制品400元/件--600元/件,录像制品400元/件--600元/件,磁盘、光盘300元/件--500元/件,图片300元/件--500元/件;司法鉴定人出庭费为80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