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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7日15:51:30

   根据二ОО五年十一月八日发布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甘肃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为:
  一、收费标准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省直接管辖的县或县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医疗事故争议的首次技术鉴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每例2000元;
  2、省医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当事人对医疗事故争议首次技术鉴定不服而提出的再鉴定。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每例3000元。
  二、收费对象
  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方支付。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为最终收费标准,包括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
  四、执收单位请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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