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篡改公证书卖掉母亲房产
“你们看看这些公证书究竟是怎么回事?”上周五,一位老妇人拿着公证书气急败坏地走进市公证处,质问工作人员。当她得知这份公证书是被篡改过的,一下子呆坐在沙发上。
市公证处监审部高级公证员刘乾纪介绍,2006年10月24日,贺军到该处申办一份委托公证。公证员审核了他提供的证明资料后,为他出具了编号为“(2006)渝证字第467××号”的公证书。在这份公证书中,贺军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委托他人帮助自己卖房。
前不久,他的母亲张华得知自己位于璧山的房子成了别人的,就到房管部门查询,才得知儿子是凭着公证书,卖了自己的房子。她很生气地拿着公证书找到公证处,出现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公证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这份公证书的编号真实的,但内容已被篡改:原来的委托人“贺军”变成了“张华”,受委托人则变成了“贺军”;委托事项上也从原来的“贺军委托他人卖房”,变成了“张华委托贺军处理,她与贺军共有的一套位于杨家坪的房屋的抵押贷款问题”。
“字体、字号改得和真公证书一模一样,看来是下了工夫的。”刘乾纪摇头道。
“唉!真没想儿子会篡改公证书,卖了我的房啊!”张华边摇头边叹气。
公证员表示,如果贺军篡改公证书,公证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张华竟请求公证处不要这样做,“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我不想他因为这事情坐牢。”她哀伤地说。
据悉,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该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