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副县长:上任1月进班房
2003年3月,37岁的刘敬安当选重庆巫山县副县长。同年4月,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5月,被依法逮捕。11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刘敬安16岁从教,21岁入党,27岁当乡长,28岁任乡党委书记……这个官运亨通的贪官是怎样被揪出来的?
2003年初春时节,巫山县检察院对该县粮食局原局长伍早燕涉嫌贪污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1999年4月,伍早燕在任巫山县粮食局副局长和骡坪粮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
巫山县检察院随即将此案上报到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伍早燕时任大昌镇党委副书记和新城镇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手中握有工程招投标的决定权。二分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根据经验判断,伍早燕在新的职位上极可能有贪污行为,且伍早燕的上级也可能是同伙。
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立即指挥巫山县检察院继续深查伍早燕,并根据伍早燕的工作关系图,将时任巫山县副县长兼大昌镇党委书记的刘敬安纳入侦查范围。
经突审,伍早燕交代,2001年10月,在刘敬安的关照下,建筑商蔡某得到了修建大昌镇新城镇的一个工程。事后,蔡某按工程款的10%给伍早燕和刘敬安好处费,两人各自收受了7万元。
2003年3月,37岁的刘敬安当选为巫山县副县长。在一些领导眼中,他是“重点”培养对象。刘敬安的头上还顶着“年轻有为”、“勤政爱民”等光环,中央电视台曾经播出过他的专访。“难道刘敬安真的有问题?”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汪维良组织侦查人员反复讨论,这关系到一个年轻干部的政治前途,甚至是生命。
2003年4月,巫山县检察院将巫山县粮食系统涉嫌贪污的7个人刑事拘留,其中包括伍早燕。二分院最后决定采取“外松内紧”策略,暂时不碰刘敬安,以免打草惊蛇。
伍早燕被刑拘后,汪维良局长多次亲自提审。2003年4月的一天深夜,汪维良从提审伍早燕中获取了刘敬安贪污的重要证据。
没想到,在找刘敬安谈话时,他显得十分镇定。他的开场白也让市纪委的同志感到意外:“我是苦孩子出身,能走到今天,我知道珍惜。我的清正廉洁是有目共睹的。现在,市纪委的领导找我谈话,对我来说是晴天霹雳……”接下来,刘敬安又对自己的廉洁和政绩进行了一番表白。
二分院的检察官赶赴大昌镇调查取证,意外发现刘敬安已经将7万元现金退给了行贿人蔡某,而且退款日期是3个月之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检察官经过艰苦的调查,终于查明事实真相。原来早在检察机关对伍早燕立案侦查时,刘敬安就有所觉察。他当即安排人将7万元钱强行退给行贿人蔡某,同时将退款日期改到3个月之前。最后,检察官在行贿人蔡某家的米坛子里找到了刘敬安退的7万元钱。
有了充足的外围证据,检察官们的心稍微宽了一些。而被蒙在鼓里的刘敬安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面对市纪委的领导,他仍然一口一个“廉洁”。但在铁的证据面前,刘敬安不得不承认他曾经收受过蔡某7万元贿赂。
2003年4月30日,刘敬安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依法逮捕。检察官在侦查中发现,除了收受蔡某7万元的贿赂外,刘敬安还先后收受了易某和刘某各5万元钱。
2001年夏天,经刘敬安打招呼,建筑商易某获得了新集镇主干道工程一个标段的工程。事后,易某送给刘敬安5万元表示感谢。2001年下半年,建筑商刘某请刘敬安在大昌找点工程做。事成之后,他送给刘敬安和伍早燕各5万元好处费。
由于这两笔贿赂均是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时候交接的,学过法律的刘敬安自认为,只要他不说,检察官也就无能为力。而且,贪污的钱越少,他的罪也越轻。所以,刘敬安对此坚不吐实。
为了使贪官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检察官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大昌镇离巫山县城还有100多公里的山路,当地又正是山洪和泥石流的高发时段。其间,检察官七赴大昌镇、三上重庆、两到宜昌。最后,检察官终于查明了赃款的来源和去向,取得了两个行贿人的口供。面对检察官的铁证,刘敬安终于承认先后收受建筑商贿赂款的事实。
2003年8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敬安犯受贿罪。同年11月7日,法院对刘敬安一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刘敬安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违法所得的17万元予以追缴。 (黄顺祥 易守华 毛昌林)
救灾办副主任:染指土地“农转非”
重庆市政府救灾办副主任何凌云,因帮助朋友将20亩土地“农转非”,收了13万元“感谢费”而把自己送进牢房。2007年6月1日,经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凌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1998年,34岁的何凌云正是胸怀理想、风华正茂的年华。这年8月,他调到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工作,负有协助该处副处长处理三峡移民、库区建设工作的文、会、事职责。如果按照这样的人生轨迹走下去,何凌云一定前途无量,但是在两年后为朋友的一件事情,使他命运发生了彻底改变。
2000年9月的一天,汪某、甘某从万州到重庆找到何凌云,送给他2万元“烟钱”,想利用何凌云与移民局的关系,将沱口苗圃20亩土地的身份由“农安”转为“城迁”。何凌云碍于朋友面子,答应帮忙试一试。
万州区沱口苗圃系长江三峡工程二期淹没搬迁单位,淹没面积为25亩。1992年,有关部门将其中的5亩土地作为城市企事业单位搬迁对待,划拨了5亩土地补偿;剩余的20亩土地作为农业项目用地,按农村移民安置标准以资金形式补偿。沱口苗圃负责人吴某深知,土地将会在万州区五桥移民新城以高昂的价格攀升,1999年至2000年期间,他多次找到万州区移民局,欲将剩余的20亩土地由农村移民安置变更为城市企事业单位搬迁,但进展一直不顺。
2000年8月,吴某请求万州居民汪某(另案处理)帮助办理此事,承诺事成之后,沱口苗圃支付汪60万元酬金。汪同意了。随后,汪某找到朋友甘某商量,而甘某与当时在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工作的何凌云熟识,希望何出面给移民局打招呼解决土地划拨问题。
却说何凌云收到2万元钱后,承诺要过问。不几天,汪某获知万州区移民局副局长刘某到重庆开会,赶到何凌云的家中,交给何5000元钱让他宴请刘某吃饭,同时表示今后还有重谢。面对金钱的诱惑,何凌云果然鼎力相助。不久,何凌云又以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工作人员的名义,先后给重庆移民局、万州区移民局负责人打招呼,声称沱口苗圃负责人是他亲戚,要求抓紧办理土地划拨一事,不能因此影响二期移民。2000年10月10日,经刘某签字同意,沱口苗圃20亩土地顺利变更了“身份”。
2001年1月中旬,汪某打电话给何凌云表示感谢,汪、何二人在电话中谈妥,由何安排人到万州收取感谢费。二人通电话后,汪某让苗圃负责人吴某准备15万元现金。何凌云则安排到云阳县出差的姨父到万州替他去拿钱。同月17日,汪某在万州一宾馆将10万元感谢费、1万元拜年费交给了来人。 (牟伦祥 邓宜兵)
“王大胆”:豪掷公款“扯金花”
三峡移民资金是“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然而,在重庆万州区就曾出现过一个“王大胆”,她居然敢肆无忌惮地拿着一扎扎的移民资金去“扯金花”搞赌博。
1999年1月23日上午,万州区检察院领导得知区公安局正在办理的一起赌博大案,涉及到区移民局出纳员王素梅。出于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区检察院领导敏锐地感觉到其中可能有问题,王素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哪会有那么多的钱去参与赌博活动?检察院干警随即与移民局、公安局取得联系,了解案情。果然,经公安机关查证,大胆的王素梅确实在赌博活动中输掉了她经管的100多万元移民资金,因其涉嫌赌博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进行精确的司法会计鉴定,利用检察技术的力量,彻查此案。”院领导果断决策。
当司法会计按照惯例要求提供被鉴定单位出纳经手的现金日记账等相关资料时,却发现,移民局出纳王素梅竟然没有做过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移民局银行存款户头多达20个,该局银行对账单保存不齐,国家每年拨入万州区上亿元的移民资金全都是王素梅经手的,公安机关还从王素梅办公室的保险柜中搜查出一些印章齐全的空白现金支票等。情况远比预想的要复杂得多。
在审核万州区移民局移民资金来源时,司法会计了解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上级拨入移民资金,二是出让土地、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费;其资金支出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项目经费,另一类是行政管理费(简称行管费)。项目经费的支出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开支,不支取现金,行管费的支出绝大多数是现金开支。在对移民局行管费进行审核后,发现王素梅保险柜里的现金支票全属行管费,弄清了王素梅用于赌博的100多万元移民资金全部是从该户上提取的真相。
现金日记账逐步登记核对完毕后,王素梅挪用公款的时间渐渐被精确地确定在1997年9月至1998年12月,挪用公款的手段是滚动挪用移民资金。截止到案发之日,王素梅实际差库存现金1222477.69元。此间,侦查员在司法会计提供的账据信息基础上,加大讯问王素梅的力度,王素梅终于开始交代她作案的事实和经过,印证了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正确性。
王素梅挪用移民资金参与赌博一案,经过10余名检察干警70多天的辛勤努力,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1999年6月,王素梅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周一志 杨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