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能否作为出资标的物,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无论是修订前的《公司法》还是修订后的《公司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股权出资。但是,实践中早有以股权出资的实例而且修订后的《公司法》似乎 [打开全文]
新近出台的大量关于外资并购方面的法规和规章, 为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是由于我国内外资立法的双轨制和立法主体的多样性, 造成外商投资立法方面存在着诸如新旧法规之间缺乏衔 [打开全文]
我国《公司法》对于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设置过高的门槛,容易导致实质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大量设立和存在,并引起股权纠纷和债务纠纷。一个自然人限设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较多的不合理性。监事(会) [打开全文]
公司信息是公司的最重要财产。公司信息报告与保密制度是弥合信息保密与公开关系、维持公司健康发展的公司法基础制度。在实证层面上,公司信息传递呈现了从经理—董事—股东—债权人的结构,应当按照有限公开、平等公 [打开全文]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使公司超越了简单的最大化股东利润的狭窄视野,但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又相对模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为应对理论、实践与现实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挑战,作为在全球化经济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内国 [打开全文]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公司法》走过了30 年的立法历程。我国公司法虽经多次修改,但尤以2005 年新《公司法》修订幅度最大。新《公司法》对传统的公司法理论有多方面的的理论突破和制度创新。即使如 [打开全文]
“伴随着经济力量的集中,股权变得越来越分散;且后者产生于前者,并使前者成为可能。”[1]股权分散带来的重要后果就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作为公司实际财产所有人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单个股东很 [打开全文]
在现代,“公司”一词已经成为营利性法人的专用名词。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Handelsgesellschaft,SociétéCommercial,会社)”一词的通常定义是,以从事商行为或以营利为目 [打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