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物权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居住权的概念,2005年的《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该《草案》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学术界、实务界和民众围绕居住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 [打开全文]
物权法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物权与债权的区分问题。区分物权和债权,不仅是关系到民法典体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物权法体系的建构问题。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具体意义在于,明确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属性;明确物权具有对 [打开全文]
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利用公权力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财产征归国有,或者对集体或私人财产权施加某种限制。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只有国家才能利用公共权力对集体或私人财产进行干预,甚至将 [打开全文]
所谓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指物权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在受到侵害以后,应当受到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原则是民法平等原则在物权法中的具体化。我国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 [打开全文]
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 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产生深远影响。 [打开全文]
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之后,社会各界对物权法的制订欢欣鼓舞。但对其中是否应当区别规定各类所有权并进行平等保护,个别学者仍有不同意见。我认为,物权法草案坚持了平等保护原 [打开全文]
物权概念具有抽象性与普适性, 难以对各种物权的主体一一列举, 物权的主体应当采用“权利人”的表述。权利人的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开放性, 可以将各种主体纳入其中, 能够为未来出现的新型物权及其主体的确 [打开全文]
保物权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民事法律制度。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在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中,首先对担保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 [打开全文]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物权法始终、反映物权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最根本规则,它是研究、制定、适用物权法规范的根本准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特点。我国现行物权法 [打开全文]
物上请求权虽源于物权但有别于物权,其性质属请求权的分支,是物权的权能之一,应有相对独立性,故有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又物上请求权中的原物(动产) 返还请求权会因权利人长期不行使权利而使他人产生外观的信赖 [打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