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会员登录 | 中鼎首页 | 鉴定 | 律师 | 公证 | 仲裁 | 帮助
   
  鉴定人 鉴定机构 一对一咨询 众言堂 鉴定论文 鉴定论坛  
鉴定之家 | 鉴 定 人 | 鉴定机构 | 一对一咨询 | 公开咨询 | 鉴定委托 | 鉴定合作 | 鉴定论坛 | 鉴定随笔 | 鉴定范围
鉴定新闻| 众 言 堂| 鉴定案例 | 鉴定论文 | 鉴定法规| 鉴定常识| 鉴定标准| 鉴定收费| 鉴定程序| 鉴定人才
中鼎鉴定网
当前位置:中鼎网 >> 范围 >> 鉴定范围 >> 痕迹司法鉴定>> 正文
足迹鉴定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2日15:45:35
 一、足迹的概念
足迹是指人的赤足、穿鞋或穿袜所形成的痕迹。
刑事技术研究的足迹是指作案人在犯罪现场及其周围遗留的足迹。这种足迹既能反映作案人的作案过程和人身特点,又能反映造痕体的形象特征和作案人的步法特征。是所有物证材料中包含与案件相关信息最多的一种载体,也是现场发现率高和侦查工作利用较高的一种物证资料。
  二、足迹的种类
(一)按造型客体的种类,可分为赤足痕迹、鞋底痕迹和袜底痕迹。
1.赤足痕迹。是人的赤足直接与地面或物体接触而形成的痕迹。它反映的是足底外表结构形态。根据赤足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可以认定或否定留下痕迹的人。
2.鞋底痕迹。是人穿鞋行走或站立在地面或物体上留下的痕迹。它反映的是鞋底的形象特征和人行走运动的步法特征。通过鞋底痕迹的形象特征和步法特征的检验,既可以认定鞋,又可以认定人。
3.袜底痕迹。是穿袜行走或站立而留下的痕迹。它反映的是袜底形象特征和人行走运动的步法特征。通过其痕迹特征的检验,可以认定人,又可以认定留下痕迹的袜子。
(二)   按足迹形成后的形态,可分为立体足迹和平面足迹。
1.立体足迹。是指人在塑性较强的地面或物面上行走或站立形成的,有明显凸凹结构的痕迹。立体足迹除反映赤足底、鞋底或袜底形象特征和步法特征外,还能反映它们周边的结构形态特征。
2.平面足迹。是指人在硬质地面或物体上行走或站立时,依赖于附着物质的相互转移形成,没有明显立体感的足迹。根据足迹外表形态特点不同,又分为平面加层足迹和平面减层足迹。加层足迹又可分为有色平面加层足迹和无色平面加层足迹。
(三)按足迹是否具有连续性,可分为单个足迹和成趟足迹。成趟足迹是指人在行走运动过程中,连续形成四个以上的足迹。它能反映人行走运动过程中的规律和特点。
    三、足迹的作用
足迹是案件现场常见痕迹,在案件侦查和诉讼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利用鞋、袜足迹的形象特征与嫌疑鞋、袜的形象特征进行同一认定,为侦查破案排除嫌疑和提供证据。
(二)利用赤足足迹乳突花纹所反映的特征,直接认定作案人。
(三)利用现场足迹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可以分析判断作案人数、进出现场的路线、作案时的活动过程、职业特点和个人经济情况,以及作案人的心理特征等。为分析案情提供依据。
(四)利用足迹的形象特征和步法特征,可以分析判断作案人的性别、身高、年龄、体态以及行走姿势。为侦查工作划定嫌疑人范围和确定侦查方向。
(五)根据足迹反映的步法特征和形象特征可以进行步法追踪,气味可以为警犬提供嗅源。
关于中鼎About Us广告服务法律服务加盟合作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我要留言网站帮助
司法鉴定会员请加QQ:840841090 律师会员请加QQ:970573375 司法鉴定咨询请加QQ:565376770 联系电话:0631-5288148 技术支持:商桥网络
中鼎网版权所有 2006-2008 ALL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6028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