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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颁布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布时间]:2006年12月08日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有效
[法规正文]:

各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药物研究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对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品种目录进行了部分调整,请各单位按照我局《关于全面开展本市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药注[2006]790号)的要求,对本通知所附目录(具体名单见我局网站www.shfda.gov.cn)涉及的品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核查结果报我局。如发现名单有错误或遗漏品种,请及时与药品注册处联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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