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年12月12日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有效
[法规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品林(人工林)木材流通交易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九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品林(人工林)木材流通交易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木材流通交易市场秩序和规范管理,激活人工林的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木材流通交易平台,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奔小康步伐。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林(人工林),农垦部门和金华林业公司由省林业局计划单列的除外。
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指标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我县年度商品林(人工林)木材生产调配计划指标要强化监管,要严格控制采伐量不超过省下达我县的年度采伐限额。县林业局要根据各乡镇历年营造的商品林(人工林)资源情况,把省林业局下达的商品林(人工林)木材生产计划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拟定采伐的人工林指标应控制在县下达的采伐指标范围之内,在完成本单位采伐指标的同时如确需继续采伐的,由县林业局从未完成指标的单位进行调配。农垦部门和金华林业公司的商品林(人工林)木材生产指标由省林业局计划单列。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程序
(一)申请
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向县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未办理《林权证》的先办理《林权证》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申请书必须出具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的证明;已办理《林权证》的,凭证向县林业局申请林木采伐。县林业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组织有资质人员进行伐区调查设计,经林业局审核审批后,按照木材生产计划指标和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发放采伐许可证。申报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二)审批
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采伐一般人工林由林木所有者向县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县林业局派林业技术员到实地调查设计,提出意见上报局长办公会议核批,人工林面积20亩(含20亩)以内的由县林业局审批,超20亩的报县政府审批。
2.申请采伐橡胶林木,由林木所有者或使用者向县热作部门申请采伐橡胶林木的技术鉴定,作出橡胶鉴定结果后,由县林业局派出有资质的人员到实地做伐区调查设计,由县林业局按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橡胶300株以下由县林业局审批,300株以上报县政府审批。
3.强化采伐林木的监督与管理。采伐林木必须严格按照采伐林木的要求进行采伐,即:按采伐林木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时间进行,否则以滥伐林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必须向林木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林业工作站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和林业工作站派员到实地调查核实并出具证明书,凭证明书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四、挂牌竞拍
木材流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县林业局为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商品林(人工林)木材市场交易信息并建立竞拍交易平台。
(一)定价
依据商品林(人工林)木材市场交易信息、伐区调查设计情况和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的同意,进行公平、公开、公正定价。
(二)公示
由县林业局将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申请采伐林木的采伐地点、面积、树种、株数、林木蓄积量和竞拍价格通过县电视台公告和张贴公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三)挂牌竞拍
1.属个人种植的林木办理采伐许可证,原则鼓励农户参与挂牌竞拍的形式进入木材流通交易市场;
2.属集体所有的林木必须采取挂牌竞拍;
3.竞拍结果以最后一次报价为竞拍成交价;
4.县林业局为竞拍获得者现场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