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年12月28日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有效
[法规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到位,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根据萍府办字〔2006〕115号文件《关于印发2006年萍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2006年11月15日?22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派员共同组成的五个考核工作组,对全市三县二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组在各县(区)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听取了各县(区)政府2006年萍乡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的汇报;查看了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会议记录和有关部门相关监管档案等;实地检查了三维食品厂、中兴超市、萍乡七中等18家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还对各县(区)1个农贸市场、1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实地抽取30多个蔬菜样品检测了农药残留情况。考核组认为各县(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重视,责任明确
大部分县(区)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确定了牵头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安源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还分别制订下发了《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安源区政府今年拨付了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并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上栗县将各乡(镇)政府纳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栗县、芦溪县各乡(镇)政府均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芦溪县配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二)态势平稳,未出事故
2006年各地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死亡的事件,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没有发生因食用有害食物而致人患病事件。
(三)农残检测,状况较好。
今年各地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总数安源区、上栗县、芦溪县、湘东区增加1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总数安源区增加3个、开发区增加1个、湘东区增加2个,均完成了规定目标;今年全市共检测3220批次蔬菜样品,不合格193批,不合格率6%,同比去年同期蔬菜农药残留下降了6个百分点,本次考核在各县(区)农贸市场实地抽取蔬菜样品,未检出农药残留;芦溪县筹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并拟定了筹建可行性报告。
(四)加强监管,取得成效
1、各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与各乡镇签订了 “食品生产加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配备了食品生产质量监督协管员;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规定目标,肉制品生产企业未发现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莲花县质监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普查档案。
2、城区(包括安源区、开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开展较好,定点屠宰率达到95%,完成规定目标并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上栗县初步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成立了县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由县食品公司负责县城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县定点屠宰场的筹建工作已经进入兴建征地阶段。
3、各县(区)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流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网络健全,巡查档案较为完善;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在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点,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实地检查的各超市基本实施了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4、各县(区)卫生部门对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获得食品卫生监督B级信誉单位的有安源区4家、开发区3家、上栗、芦溪、湘东2家、莲花1家,完成了规定目标;大部分县区卫生许可证发放档案记录较齐全,对大中型餐饮业能提供餐具消毒效果监测档案;实地查看开发区一家建筑工地民工食堂比较规范,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卫生状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如开发区未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未确定牵头部门,在市政府下发责任状后没有专门召会研究全区食品安全问题;开发区、湘东区未制订2006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未建立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健全;安源区对萍府办字〔2006〕72号文件《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萍乡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通知》未贯彻落实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建设较为缓慢,除芦溪县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书》外,其它县区还未列入议事日程。
(三)各县(区)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制度不健全,日常监测未见记录。
(四)莲花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认证总数没有增加,上栗县、芦溪县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总数增加1个,均未达到增加2个的规定目标。
(五)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展缓慢。芦溪县、湘东区、莲花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均未列入议事日程,未确定牵头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场尚未筹建。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较低,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记录和巡查记录还存在欠缺。全市375家食品生产加工业企业中,仅有53家企业申请办证,47家通过现场审查。
(七)实地检查安源区中兴超市部分食品无购货票据;湘东区惠联超市12315投诉牌未悬挂,裸装食品、熟食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莲花县的食品超市索票索证工作还有待完善。
(八)部分县(区)卫生许可证发放把关不严,对小餐馆监管不到位。如安源区、开发区对小型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档案不齐全,无餐具消毒监测记录,日常监管力度不够且未建立日常监管档案,市区两级卫生监管职能还存在交叉。
(九)学校食堂问题较为突出。如开发区七中学校食堂购进无QS认证的大米,大桶猪油未标明生产日期,部分蛋白肉发霉,从业人员未穿戴卫生服,抽查9人有7人未见健康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食品库、白案与煤球、垃圾堆离得很近;上栗县上栗中学食堂购进的大米未获QS认证,抽查10人有1人未见健康证,餐具消毒效果监测未见记录;莲花中学食堂购进的大米外观质量较差且未获QS认证,大桶猪油无生产地址,食用植物油及部分小食品系无证产品,湘东中学食堂也有未取得健康证人员在从事食品管理工作,芦溪外国语学校食堂购进大宗食品索证也需进一步完善。
(十)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证不足。除安源区外,其它县(区)均未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