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还能够刺激迷走神经而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
迷走神经是人体的第10对脑神经,起始于延髓,出颅后经颈部、胸部而至腹部,有多个分支分布于外耳道、耳廓,呼吸道粘膜、心脏、肺脏、肝脏、肾脏、小肠、大肠左曲(脾曲)内上2/3段等部位;跟球、颈动脉窦等部位的副交感神经纤维也与迷走神中枢有间接关系。现已明确,迷走神经的中央核及其发出的纤维组成了心脏抑制系统,它与心交感中枢起共同调节心脏活动的作用。正常情况下,二者处于动态的平衡。当体内因素刺激迷走神经感觉末梢,神经冲动传入迷走中枢使兴奋性相对增强时,就由传出迷走神经纤维将冲动传到心脏,通过心迷走神经的节后纤维释放乙酰胆碱而使心跳变慢。当兴奋过度时,心迷走神经通过节后纤维释放大量乙酰胆碱,可致心跳聚停。
如果绳缢等物刺激了如此敏感的迷走神经,以及与之有间接联系的喉上神经、颈动脉窦等器官,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迷走神经受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心脏抑制死亡,非常迅速,有人称之为闪电式的窒息死。
懂得以上科学道理后,对前述张某的死亡便可以解释了。张某处在睡眠的状态,无意识地把自己的颈部挂在蚊帐钩上,并且继续处了沉睡状态,这就使颈部由于头部的重量而受压。在上面谈的颈部受压可能引起死亡的三种情况中,虽然头部的重量还不至于使呼吸道受压而窒息死亡,但却完全有可能由于头部的重量压迫颈部导致脑血液循环发生障碍,更有可能由于颈部受压而直接或间接地刺激迷走神经,从而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
我国古代法医检验中,常把舌头是否伸出作为缢死的重要特征之一。其实在现代法医检验实践中,缢死者的舌头大多数位于齿后或齿间,舌头伸出的并不多见。有人认为,舌头是否伸出与绳索压迫的部位有关。如果绳索压迫在喉结上方,舌根被压向咽后壁,舌尖受牵引而后移,所以舌尖便不能伸出唇外;如果绳索压在喉结下方向上牵引,把舌根提向前上方,则使舌尖向前伸出齿外。尸僵出现后,在齿间的舌尖被咬紧,此时再解除绳索压迫,把尸体平放,舌尖亦不能缩回。此外,头部向前倾斜的程度也影响舌尖是否伸出齿外。如头部下垂者,因肌肉弛缓舌尖常掉出齿外一厘米左右。
大小便失禁,也是死者常现的一种尸体外表征象。这是由于肌肉弛缓等尸体现象变化发展的结果。不仅如此,缢死者有时在口角、下颌、胸前或地面上遗留点滴状血液、鼻涕和流涎的痕迹,有时流出的鼻涕或唾液会连续不断。这些征象可以帮助我们判断缢吊时的姿式。
缢死者由于经历了长时间的悬吊,血液坠积于下肢、下腹部和前臂,形成颜色深暗的尸斑。由于尸斑的高度发展,可能出现散在性溢血点。
在一般情况下,正位全缢死者,由于绳索压闭了静颈脉、颈总动脉和椎动脉,头面部血液循环完全停止,呈贫血状态,所以颜面苍白。而侧位、前位或不全位缢死时,常因静颈动脉压闭不全,血液常能部分进入头面部使之瘀血,而出现颜面发绀,里青紫色,眼结合膜出血等窒息征象。
在缢颈过程中,死者由于痛苦、肌肉痉挛等手足乱动。这可能碰撞周围物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甚至出现挫裂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结合现场物体的位置进行判断和鉴别,以判明是否生前上吊。
一是检验索沟以后还要解开衣服检查全身,特别是要检查头发里和会阴部,这是古代法医学十分重视的两个部位,因为它们最容易被人忽略。如果在这两个部位以及身体的其他部位发现了异常损伤,就要考虑是不是自缢身死的问题。
二是明确指出“舌不出、口鼻不喟然、索迹不郁、索终结急不能脱”,不能定自缢身死。这在今天鉴别自缢时,也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当然从现代法医学的观点来看,如果仅以这几点来确定是否自缢,还是不完全正确的,因为有的自缢者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可以完全没有这些特征。尽管如此,我国古代法医学早在2000多年前,提出这样多至今仍有科学价值的关于自缢的鉴别点,这是非常惊人的成就。
缢死绳套的三种类型:
一是活结,绳套的大小可因绳结的滑动而改变,古代称为步步紧;其打法是绳结一头打一个固定的扣,另一头穿入这个扣,所以可以活动。
二是死结,即绳套的大小固定不变。死结又有开放式和闭锁式两种,将绳索绕成大圈打死结固定,上部挂在悬挂点上,颈部压在其下部的兜住弧上,叫开放式绳套;在靠近颈部处打死结,绳索的一端或两端固定在悬挂点上,称为闭锁式绳套。
三是缠绕,就是用绳索绕住头颈。
用于缢死工具的绳索没有特定的要求,如果要对其分类,那么种类是繁多的,质量也各不相同。法医学上出于对缢绳检验的需要,将缢死分为硬绳索、软绳索和半硬质绳索三种。金属丝、电线、皮带等质地较硬的,可以称为硬绳索;裤带、围巾、布条、浴巾等质地比较软的,可以称为软绳索;棕绳、麻绳等,可以称为半硬质绳索。用硬绳索溢死形成的缢死沟呈羊皮纸样;用软绳索缢死的在一般情况下,留下软索沟,但若悬吊的时间较长,亦可形成硬索沟的征象。
绳索在缢死和勒死案件中形成的索沟、绳套等,是判明死亡性质、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证据。法医工作者在检验尸体时,应当详细记录绳索的性质、长短、粗细、绳套的周长圈数,两端的长短,绳结的位置和打结的方法,悬吊点的位置、高度、死者的脚是否离地以及距离地面的高度等。打结的方式,一般都与打结人的职业、生活习惯有关,所以可以用作推测打结人的身份。检查绳套时,不得将绳结打开,破坏绳套的原始状态,而应当在远离部位将绳套剪断,然后用胶纸粘接起来,必要时还应当提取保存。在剪断绳套之前,最好拍照固定。如果绳套也被死者亲属等解开,应让其尽量记忆起来恢复原始状态;如果已被犯罪分子拿走,检验时应当根据死者颈部索沟的形态、道数、宽度及印纹等,推断绳索的种类、质量和粗细,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平时人们所见到的缢死,死者都是双脚离地、悬于空中,全部体重压迫在颈前绳套的兜住弧处,绳结位于颈后,这称为典型缢死。法医实践中还可见到多种非典型的缢死。非典型缢死的姿势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悬位、跪位、蹲位、半俯卧位、俯卧位等。悬位缢死者双脚离地、身体悬空,绳套承受全部体重的下坠力;站、坐、跪、蹲、卧位缢死者,只有身体的部分体重压迫颈部。故前者称为全缢死,后者称为不全缢死。非典型缢死绳套压迫的部位有前位、侧位和后位三种类型。前位缢死者绳套的兜住弧压迫后颈部,绳套绕过颈侧至前提空,又称为反吊;侧位缢死者绳套的兜住弧压迫颈部的左侧和右侧,绳结位于相对的一侧提空,又称为侧吊;后位缢死者绳套的兜住弧压迫颈前部,绳结位于颈后,又称为正吊。
缢沟浅淡
凡是自缢死者,头颈上都留有明显的八字痕。这是因为自缢者身子悬空,自身下垂的重量使绳索深深地嵌入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颈的两侧受力多些,相对说绳索入肉也深些,到颈后结处,几乎就没有什么绳索的痕迹了,所以自缢者的颈部留下的痕迹,就象一个八字。而被他人勒死的,虽然也可见八字,但绳痕往往不规则。现代法医学把缢死者颈部的缢绳压痕称为缢沟或索沟,缢沟的基本形态为马蹄形。当一道绳索缢颈时,如果是开放式绳套或者其他绳套而有提空现象的,缢死索沟倾斜呈马蹄形,下深上浅,上口呈八字不变,即不周颈。这具有普遍性,就是在二道或多道绳索缢颈,其最后一道缢绳形成的绳沟也都会反应出上述特点。原因是由于上吊者体重的下坠力使绳套的兜住弧部分承受压力最大、位置最低,而绳套又沿两则后上方倾斜,压力逐渐减小,在绳结靠近处因提空而压力消失。缢死沟的道数一般情况下,是与缢绳绕颈的圈数一致的。但是在多条绳索绕颈时,可因重叠交叉而使缢沟数目与缢绳绕颈圈数不一致;有时因绞绳上下滑动,一条缢绳也可以形成上下两道缢沟;有时由于受力不匀,一条缢绳也可形成一深一浅的或者部分交叉的两条缢沟。用较宽布带绕颈的,可因布带折叠和扭转而使缢沟宽窄不均。此外,细而硬的绳索所形成的缢沟深且窄,如电线;宽而软的绳索所形成的缢沟浅且宽,如布带。这是因为缢沟的宽度、深度和形态特征是由绳索的性质、压力的大小和受压时间的长短等因素决定的。正因为如此,兜住弧着力的部位由于体重的作用向上滑动,所以缢沟的宽度常常超过缢绳的直径或者宽度。如果压迫的时间比较长,则缢沟比较固定,并且常常明显地印出缢绳表面花纹的压痕。
缢沟的颜色和程度是由缢绳的性质和皮肤损伤情况决定的。较粗缢绳的压迫和摩擦,常使颈部皮肤发生表皮剥脱,干燥后形成羊皮纸样化,使缢沟呈浅褐色或者深褐色;但是,如果缢吊的时间较为短暂,则缢沟成苍白色,并随时间的推移,逐渐变深而明显。缢沟一般都不出血,即使在血管破裂的情况下,因为缢沟受缢绳的压迫而使血液不能外溢。有两道以上缢沟的,在缢沟与溢沟之间的皮肤被绞榨成小嵴状隆起,这个部位常有点状出血。
机械性损伤
由于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传染的以及精神的因素,致使人体组织、器官的结构受到破坏或功能发生障碍,就叫做损伤。故名思义,因机械力的作用而引起的损伤,就称做机械性损伤。致伤物(造成损伤的物体),机械力和人体是机械性损伤形成的必要因素。缺少一项,都不可能形成机械性损伤。
机械性损伤,可因致伤物的不同而形成不同形态的损伤。致伤物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石块、砖头、斧头、锤、棍棒、刀、剪、车辆、枪弹等。这些致伤物,如果为犯罪分子利用来作为致人伤亡的工具,那就是凶器。当然意外事件中的车辆撞伤,压伤,以及房物倒塌等造成的损伤,也是机械性损伤。这种因意外事故造成损伤的物体,称为致伤物,而不能称为凶器。此外,拳头、手肘、牙齿、脚也可以致人损伤。人撞击地面、人体互相冲撞、人撞物、物撞人都可以形成机械性损伤。
致伤物作用于人体,往往形成一定的损伤特征。法医学上,可以根据损伤的伤痕特征所反应的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来推断致伤物的形态、种类、轻重、质地等。从伤痕形态特征,可以推断致伤物。这是法医学上根据损伤特征推断、认定致伤物的基础。
必须注意,人体的弹性、韧性比较强,可塑性小,所以对致伤物的各种特征不能一成不变地完全反应;加之,同一致伤物往往有不同的多个接触面(如斧头,有斧背、斧刃、斧背棱边),与人体接触都可以形成不同形态的伤痕。形态相同的接触面,又因机械力,人体被打击部位组织结构的差异,也可以形成不同形态的伤痕。如方形斧背垂直打击人体平坦处,常形成类似方形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打击狠重,或重复打击,可形成方形凹陷骨折或粉碎性骨折;而斧背棱边斜向打击人体,可以形成条形挫裂创。所以,在运用伤痕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时,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这样作出的推断,才不致于出现错误。
损伤的程度、伤痕形态特征,与机械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都有直接的关系。作用于致伤物的力越大,也就是致伤物的运动速度越大,形成的损伤程度也越严重,致伤物运动速度越小,损伤程度相应地也较轻;作用于致伤物的机械力的方向,对于损伤的形成及其损伤的特征也有很大影响。如凶犯使用很大力量挥舞扁担向人打去,被害人扭动、抵抗以及其他条件限制,扁担呈斜向擦过人体,只能形成表皮剥脱。相反,以同样力量挥舞扁担垂直打击人体,就会形成严重的皮下出血,甚至形成严重的骨折;另外,受同等机械力作用的致伤物集中打击于一处或分散多处,或者致伤物反复打击一处与单独打击一处,形成的损伤形态特征和造成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人体各部位的组织、器官结构与生理机能是不同的。其所能承受的外力也不一样。因此,外力打击形成的损伤的形态也不一样,引起的后果也是不同的。如以同样大小的力量挥舞斧头,打击在头部或臀部,斧背在头部较平坦的部位则形成类似于长方形或带直角的皮下血肿、挫裂创或骨折等,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甚至死亡;在臀部则形成类似于长方形的皮下出血和带直角的皮下出血,伤害后果较轻,一般没有生命危险。
另外,不同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的人,也存在个体差异。致伤物在相同条件下作用于不同的人的相同部位,形成损伤的形态和造成的后果可以是不一样的。同样机械力作用下的木棒,打在老年人手臂上,可以形成粉碎性骨折。打在青年人手臂上,则可能形成皮下出血或轻微骨折。青年人承受打击能力比老年人要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