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会员登录 | 中鼎首页 | 鉴定 | 律师 | 公证 | 仲裁 | 帮助
   
  律 师 律师所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法律论文 律师论坛  
律师之家 | 律  师 | 律师所 | 一对一咨询 | 公开咨询 | 案件委托 | 律师合作 | 律师收费 | 律师论坛 | 司法考试
法治新闻 | 律师随笔 | 众言堂 | 法律案例 | 法律论文 | 法律法规 | 法律常识 | 合同范本 | 法律文书 | 法律程序
中鼎律师网
当前位置:中鼎网 >> 常识 >> 法律常识 >> 劳动常识>> 正文
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农民工能享受节假日吗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30日08:11:51
  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意见》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据此,私营企业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受劳动法的调整。作为私营企业的农民工,可享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该在工作日补假。如所在的企业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又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关于中鼎About Us广告服务法律服务加盟合作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我要留言网站帮助
司法鉴定会员请加QQ:840841090 律师会员请加QQ:970573375 司法鉴定咨询请加QQ:565376770 联系电话:0631-5288148 技术支持:商桥网络
中鼎网版权所有 2006-2008 ALL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6028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