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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补偿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6日14:11:29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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