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会员登录 | 中鼎首页 | 鉴定 | 律师 | 公证 | 仲裁 | 帮助
   
  律 师 律师所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法律论文 律师论坛  
律师之家 | 律  师 | 律师所 | 一对一咨询 | 公开咨询 | 案件委托 | 律师合作 | 律师收费 | 律师论坛 | 司法考试
法治新闻 | 律师随笔 | 众言堂 | 法律案例 | 法律论文 | 法律法规 | 法律常识 | 合同范本 | 法律文书 | 法律程序
中鼎律师网
当前位置:中鼎网 >> 常识 >> 法律常识 >> 房产常识>> 正文
按揭贷款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6日15:12:43
  一般情况下,按揭贷款的基本程序如下:
  
  (1)购房者根据和开发商的协议,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银行申请贷款。
  
  (2)购房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的初步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
  
  (3)如贷款申请被接纳,购房者需在银行指定日期会同开发商到约定地点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和《付款授权书》,与此同时,需在贷款银行指定的营业部开立还款专用帐户,并在户内保留足够偿还下期供款的存款余额。
  
  (4)按揭办法确定以后,购房者应按《订购书》的要求及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地产预售合同》;已签有购房合同,但该合同约定的按揭办法和贷款银行最终批准的按揭办法不同的,双方需另行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
  
  (5)《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与《房地产预售合同》签订后,购房者还应会同贷款银行到房屋所在地公证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经公证和核准登记后,抵押贷款合同方可生效。
关于中鼎About Us广告服务法律服务加盟合作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我要留言网站帮助
司法鉴定会员请加QQ:840841090 律师会员请加QQ:970573375 司法鉴定咨询请加QQ:565376770 联系电话:0631-5288148 技术支持:商桥网络
中鼎网版权所有 2006-2008 ALL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6028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