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卫生标准
前 言
食用菌主要指香菇、木耳、平菇、金针菇、蘑菇等市售鲜食用菌,或经烤晒而
成市售干食用菌。食用菌营养丰富、味道鲜美,是深受人们喜爱的食品。为适应
国际贸易、学术交流及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食用菌卫生标准。
本标准理化指标项目砷、铅、汞、六六六、滴滴涕反映食用菌的卫生指标。
本标准代替GB 7096-86《干食用菌卫生标准》,GB 7097-86《鲜食用菌卫生标准》,
其主要技术内容变动是考虑到引用本标准方便起见,将干、鲜食用菌合并在一起,
其检测项目指标不变。
本标准于1987年12月9日首次发行.1996年6月进行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7096-86、GB 7097-86。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河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云南省食
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贵州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湖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朝明、杨仲亚、王金凤、郑文康、马毛弟。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7096?19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代替GB 7096?86
Hygienic standard for edible fungi GB 70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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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的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菇、木耳、平菇、金针菇、蘑菇等市售鲜食用菌,或经烤晒而
成的干食用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
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9.11-85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85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17-85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85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方法
3 卫生要求
3.1 感官指标
具有食用菌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泽、香味。不得混有非食用菌,无异味、
无霉变、无虫蛀。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g/kg
┌───────────────┬────────────┐
│ 项 目 │ 指 标 │
│ ├──────┬─────┤
│ │干食用菌 │ 鲜食用菌 │
├───────────────┼──────┼─────┤
│ 砷(以As计) ≤ │ 1.0 │ 0.5 │
│ 铅(以Pb计) ≤ │ 2.0 │ 1.0 │
│ 汞(以Hg计〕 ≤ │ 0.2 │ 0.1 │
│ 六六六 ≤ │ 0.2 │ 0.1 │
│ 滴滴涕 ≤ │ 0.1 │0.1 │
└───────────────┴──────┴─────┘
4 检验方法
4.1 砷按GB 5009.11-85规定执行。
4.2 铅按GB 5009.12-85规定执行。
4.3 汞按GB 5009.17-85规定执行。
4.4 六六六、滴滴涕按GB 5009.19-85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