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鸡场在疫病预防、监测、控制和扑灭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食品肉鸡场的卫生防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5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7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T 5038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管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疫病 animal epidemic disease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病原体 pathogen
能引起疾病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
3.3
动物防疫 am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4 疫病预防
4.1 环境卫生条件
4.1.1 肉鸡饲养场的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1.2 肉鸡饲养场的选址:新建肉鸡饲养场不可位于传统的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内。
4.1.3 建筑布局: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动物和物品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