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 鸡肉
菌落总数,cfu/g ≤
5×105
大肠菌群,MPN/100g <
5×105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按GB/T 5009.44-1996规定的方法检验。
4.2 解冻失水率
按附录A 执行。
4.3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T 5009.44-1996中4.1规定的方法测定。
4.4 汞
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4.5 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4.6 铅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4.7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
4.8 土霉素、金霉素
按GB/T 14931.1规定的方法测定。
4.9 磺胺类
按NY 5029 相关测定方法执行。
4.10 呋喃唑酮
按NY 5039相应测定方法执行。
4.11 氯羟吡啶(又名二氯二甲吡啶酚、克球酚)
按SN/T 0212.2 规定的方法测定。
4.12 菌落总数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4.13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
4.14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4.15 产品中心温度
4.15.1 温度计
-20℃~50℃的非汞柱玻璃温度计;或其他温度测量仪。
4.15.2 测定步骤
用直径略大于温度计直径的钻头,钻至肌肉深层中心。拔出钻头,立即将非汞柱温度计(或其他温度测量仪)插入肌肉深层,3min后读取温度计所示温度。
5 标志、包装、贮存
5.1 标志
内包装(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7718 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 191和GB/T 6388的规定。
5.2 包装
包装材料应全新、清洁、无毒无害。
5.3 贮存
分割冻鸡产品应贮存在-18℃以下的冷冻库。库温一昼夜升温不得超过-1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解冻失水率的测定
A.1 仪器和工具
电子秤:感量1g;
温度计:-10℃~50℃,分度值1.5℃。
A.2 测定步骤
将铁丝网置于搪瓷盘内,并使铁丝网与搪瓷盘底部的距离大于2cm。从抽取的样品中切取约1000g~1200g,用电子秤称量后置于铁丝网上。在样品上覆盖塑料膜,使样品在15℃~25℃自然缓冻。待样品中心温度达到2℃~3℃时,用电子秤称量。再次样品置于铁丝网上放置30min,称量。重复放置30min再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20g。
A.3 测定结果的表述
样品解冻失水率按式(A.1)计算:
?X(%)= ×100????????????????????????????????????? (A.1)
式中:
X??样品解冻失水率,单位为百分率(%);
m??样品解冻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样品解冻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
A.4 同一样的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