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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5日09:18:48

6.2.1  观察对象

可继续原工作,3~6个月复查一次或进行驱铅试验明确是否为轻度铅中毒。

6.2.2  轻度、中度中毒

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不必调离铅作业。

6.2.3  重度中毒

必须调离铅作业,并根据病情给予治疗和休息。如需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中接触铅烟或铅尘而引起的慢性中毒。非职业性成人慢性铅中毒也可参考。

A.2  铅中毒实验室指标较多,各种指标的检测方法往往也有多种。由于方法、仪器、地区等因素的影响,既往其正常参考值也有差别。职业接触限值、诊断值是在统一方法、严格质控条件下通过全国性调研3188人,按照原标准经集体讨论诊断为铅吸收组、中毒组、接铅正常组。经统计处理,并经现场验证结果提出的。即接铅正常组与铅吸收组之间界点为职业接触限值、铅吸收组与铅中毒组之间界点为诊断值。而这二值的推广与应用也要求做到检验方法一致,严格质量控制,多项指标相互配合。避免凭单项指标一次检验结果下结论。查尿铅有化学法、仪器法,但只要严格质控,其测定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为了操作方便,查尿铅建议用广口聚乙烯塑料瓶收集一次晨尿样约100ml,但特别应注意尿铅、血铅在采样及检测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A.3  原标准基本条文是正确的,本次修订时基本采纳,但其中一些铅中毒实验室指标数据,本次修订依据职业接触限值,诊断值作了调整,具体数值见下表。

A.4  铅绞痛的典型表现已为基层医生所熟知。需结合职业史、现场情况,在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类似症状的疾病后方可诊断。

A.5  诊断性驱铅试验主要用于一些长期在超标环境下工作的铅作业工人,有临床症状而铅实验室检测指标仍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见下表),或属观察对象者。药物可用依地酸二钠钙1.0g,分二次肌内注射或加入葡萄糖内缓慢静注或静脉滴注。建议收集24小时尿进行铅测定,对诊断性驱铅试验的尿铅值,应参考本标准并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A.6  驱铅治疗常用依地酸二钠钙、二巯丁二酸钠注射及二巯丁二酸胶囊(DMSA)口服。一般3~4日为一疗程,二疗程间隔停药3~4日。剂量及疗程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结合药物的品种、剂量而定。轻度铅中毒治疗建议一般不超过3~5个疗程。

A.7  铅实验室检测指标值见下表:

A1             铅实验室检测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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