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第4.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8782-1988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潜水等高气压作业后减压不当,常可因血管内外及组织中形成气泡引起急性减压病或演变为减压性骨坏死。为保护作业者的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职业性减压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大连市劳动卫生研究所、上海市海难救助打捞局、海军401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青岛医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Decompression Sickness
GBZ24-2002
减压病是由于高气压作业后减压不当,体内原已溶解的气体超过了过饱和界限,在血管内外及组织中形成气泡所致的全身性疾病。在减压后短时间内或减压过程中发病者为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于股骨、肱骨和胫骨,缓慢演变的缺血性骨或骨关节损害为减压性骨坏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高气压环境作业人员减压病的诊断及处理。
2 诊断原则
2.1 急性减压病
高气压作业后36小时内,由于体内气泡引起的临床表现,经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对疑难病例,应作诊断性加压以明确诊断。
2.2 减压性骨坏死
有高气压作业史、多数还有急性减压病史;X线片见到主要发生于肱骨、股骨及(或)胫骨的骨或骨关节坏死表现,经综合分析,并排除骨岛等正常变异和其他骨病,方可诊断。
3 诊断及分级分期标准
3.1 急性减压病
3.1.1 轻度
皮肤表现如痛痒、丘疹、大理石样斑纹、皮下出血、浮肿等。
3.1.2 中度
主要发生于四肢大关节及其附近的肌肉骨关节痛。
3.1.3 重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度:
a)神经系统 站立或步行困难、偏瘫、截瘫、大小便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前庭功能紊乱、昏迷等;
b)循环系统 虚脱、休克等;
c)呼吸系统 胸骨后吸气痛及呼吸困难等。
3.2 减压性骨坏死
根据骨酪X射线改变分期。
3.2.1 I期
股骨、肱骨及(或)胫骨见有局部的骨致密区、致密斑片、条纹及(或)小囊变透亮区,后者边缘可不整或是分叶状,周围绕有硬化环。骨改变面积,上肢不超过肱骨头的l/3,下肢不超过股骨头的l/3.
3.2.1 II期
骨改变面积,上肢或下肢超过肮骨头或股骨头的l/3,或出现大片的骨髓钙化。
3.2.3 III期
病变累及关节,关节面模糊、破坏、变形、死骨形成,关节间隙不规则或变窄;髋臼或肩关节盂破坏、变形,骨质增生和骨关节损害等。患病关节有局部疼痛和活动障碍。
4 处理原则
4.1 治疗原则
4.1.1 急性减压病
必须尽快进行加压治疗,并按照临床表现及时给予综合性的辅助治疗。当时未能及时或正确加压治疗而留有症状者,仍应积极进行加压治疗。
4.1.2 减压性骨坏死
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高压氧加压及其他综合疗法。
4.2 其他处理
4.2.1 急性减压病
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给予不同期限的休息。轻度休息1-3天,中度休息3-5天,重度至少休息7天。休息期满后经专科医师检查,合格者才允许参加高气压作业。对反复发病或神经系统有严重病变者调离作业。
4.2.2 减压性骨坏死
a)I期:在密切的医务保障下,潜水员只能进行lOm以内的潜水,沉箱工和隧道工等只能参加203kPa(一个附加压)以下的高气压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b)II期、III期:调离高气压作业。禁止作业负重及长时间站立的工作,并积极治疗。
5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附录B、c(规范性附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使用范围
高气压环境中的各种工作人员如潜水员、沉箱工、隧道工以及加压舱与高压氧舱内的医务人员、科技人员和潜艇脱险人员等。
A.2 常见的致减压不当的原因
本病是由于高气压作业后减压不当而发生。减压不当是指未按规定减压,以及虽按规定减压,但由于个体差异,劳动强度大或各种环境因素变化以致相对的减压不够而仍发病者。
A.3 急性减压病的诊断
多普勒气泡测定仪可以测出血流中较大直径的流动气泡,但不能测出停留于组织中引起肌肉骨关节痛及截瘫等病变的静止气泡,因此仅对部分阳性病例有诊断参考价值。
A.4 减压性骨坏死的诊断
有特殊的职业史,没有能引起缺血性骨坏死的其他病史,X射线片见到相当特异的骨质破坏表现,主要发生于肱骨头及上段、股骨上、中、下段、胫骨上段,即四肢长骨的特定部位,而且可以限于一根骨骺的某一部位;关节方面,目前只见肩和髋关节有病。无关节面破坏的I、II期病灶,不引起自觉症状。
同位素骨扫描可早期显示骨坏死病灶,但不能显示陈旧的已经钙化或形成空腔的病灶,因此仅对部分阳性病例有诊断参考价值。
A.5 X射线片上肱骨头和股骨头面积的划分及定级方法
采用自身对照法。肱骨头以大结节最外突出处与内侧凹陷处作一连线,股骨头以股骨头与股骨颈交界的二个凹陷处作一连线,连线以上属肱骨头或股骨头的范围。肱骨、股骨和胫骨分别按照病损面积的大小及关节面有无损害分期,每个患者则按照病损最重的骨关节作为定期的标准。
A.6 治疗原则
急性减压病的治疗原则根据工作气压、在高气压环境中的时间、病情以及对治疗气压的反应,制订加压治疗方案。高气压下停留和减压时间不宜过短,按照症状体征的变化情况,可以调整治疗方案。减压的后阶段可吸氧以加快氮的排出,但由高压氧引起者除外。如果急性减压病后未能及时进行加压治疗,或未进行正确的治疗而某些症状仍未消失者,不论发病多久,只要有加压治疗的条件,仍应积极进行加压治疗,以免失去可能治愈的机会。
A.7 其他处理
高气压作业后按规定减压,并且未发生急性减压病者,体内仍有产生气泡的可能;I、Ⅱ期的减压性骨坏死者无自觉症状,因此,高气压作业人员应每年作一次体格检查,如果发生过急性减压病,或者肩、髋关节长时间疼痛和活动障碍,可以提前检查。
减压性骨坏死可以在停止潜水作业2年左右才在x射线片上出现阴影。因此,脱离高气压作业时无职业病者进行健康检查的期限应延长到3年。如果发现可疑病灶,应检查到确诊为止;如确诊有减压性骨坏死,以后应每年检查。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减压性骨坏死的X线表现和鉴别诊断
B.1 X射线表现
B.1.1 囊变透亮区
囊变影通常呈圆形、椭圆形、分叶状或多个成簇,有时呈不规则形。单个或多发,直径约3-2Omm.囊壁一般有明显的硬化边缘,厚0.5-1mm。囊区内无骨结构,以体层片较为明显。在囊变影周围可有明显的硬化条索骨纹影。在骨坏死区内可见单个或多个透亮区,大小形态不一,边缘不规则。个别透亮区范围较大,直径可达3-4cm。
B.1.2 致密斑片影
孤立或多发,大小不一,自数毫米至数厘米不等,形态各异,有时呈串状或簇状,边缘不甚锐利。斑片影内部密度不一,密度低者可见紊乱或融合的骨纹,密度高者白如象牙,以致看不清骨结构。在肱骨、股骨和胫骨等处均可出现。
B.1.3 致密条纹影
致密条纹形态可呈不规则线状、蛇行状、旋涡状、绒毛状、乱麻状或胡须状。边缘不甚锐利,宽约2-5mm,长可达数厘米。条纹影间可夹杂大小不一的钙化斑点和小透亮区。此种改变和周围正常骨松质的骨纹走向和分布不同,多见于肱骨头和颈部以及股骨颈至粗隆间。
B.1.4 新月状致密影
系指紧贴、节面内上缘的新月状致密影。其内上缘边缘锐利,外下缘与正常骨质分界清楚,边缘不整,可见花边状,亦可部分模糊,并逐渐移行于正常骨质中。最多见于肪骨头,少数见于股骨头,可占肮骨头或股骨头面积的1/6-1/2,有时在病灶中见有透亮区。
B.l.5 髓腔钙化
常见于股骨中下段和腔骨上段,也可见于肤骨上中段。表现为髓腔内边缘锐利的条带状及斑点、斑片聚合而成的不规则钙化影,早期阴影密度较淡,呈斑点状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