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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9日12:58:59
安全消防设备
清洁清洗设备
广播通讯设备
行包搬运与便民设备
采暖或制冷设备
宣传告示设备
智能系统设备
微机售票系统设备
生产管理系统设备
监控设备
电子显示设备
注:“●”??必备;“★”??视情况设置;“━”??不设
7  建设要求
7.1  设施和设备
7.1.1  设施规模
车站占地面积按每100人次日发量指标进行核定,且不低于表3所列指标的计算值,规模较小的四级车站和五级车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000?.
表 3  车站占地面积指标              单位:?/百人次
设  备  名  称
一级车站
二级车站
三、四、五级车站
占  地  面  积
360.00
400.00
500.00
车站规模指标和各类设施的建设规模分别按附录A和附录B的量化方法计算确定。
7.1.2  设施
车站主要由场地设施和建筑设施构成。各级车站设施配置要求如表1所列。
7.1.3  设备
车站设备包括基本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各级车站设备配置情况如表2所列,配置要求峥附录C.
7.2交通安全
7.2.1       车站应根据地形特征和外部交通环境,合理组织客流、车流和行包流线,尽可能地避免车站内外各类流线的交叉干扰和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
7.2.2       车辆进出站口与城市道路或人行道的交汇点应设置符合规定的交通信号装置。
7.2.3  车站安全出口应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
7.3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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