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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妻子离婚时不忘“狠敲”一笔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丈夫与妻子离婚时不忘“狠敲”一笔,伪造曾向别人借款的借条,以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的名义为自己多“挣”了7万多元家产。日前,这名贪心的丈夫被佛山中院以作伪证妨碍民事诉讼判处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案例正文]:丈夫与妻子离婚时不忘“狠敲”一笔,伪造曾向别人借款的借条,以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的名义为自己多“挣”了7万多元家产。日前,这名贪心的丈夫被佛山中院以作伪证妨碍民事诉讼判处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今年6月,佛山人何某与妻子闹离婚。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何某在一审中提交了3份借条,内容为曾在1993年、1994年向父亲和姐夫借过15万元,并有父亲和姐夫的签字。凭着这些“借条”,何某在分割夫妻财产中多分了7.5万元。

  但妻子后来越想越纳闷: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借条,为何在离婚时才出现?遂向佛山中院申请再审。佛山中院随后委托江苏省物证鉴定中心对3份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今年7月2日,该中心作出结论,3份借条的形成时间为1997年10月之后。这意味着何某向其夫妻和姐夫借款3年多后才出具“借条”。

  经过法院开庭双方质证,“心里有鬼”的何某支支吾吾,无法说出原因。佛山中院据此认定何某提供的3份借条是伪造的,其行为已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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