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花园低频噪音污染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低频噪音污染侵权案例 [ 2007-4-24 10:19:00 | By: 朱强律师 ] 倍受社
[案例正文]:
[案情摘要]:低频噪音污染侵权案例 [ 2007-4-24 10:19:00 | By: 朱强律师 ] 倍受社
[案例正文]:
问题的同时,也有很大的积极意义。老百姓不满噪音污染而对“生活安宁权”或“环境权”的新型主张,本质上得到了法院的积极回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这一状况的出现虽然不能否认其中包含了法院扩张其自身权力范围,借以谋取更多社会资源的利益诉求,但是,它也是我国社会变迁过程当中利益主体多元化、主体利益多层次化的必然结果。随着法院在社会生活当中地位的提升,法官势必要不断面对从社会推至其面前的利益评价、权衡和选择,换句话说,利益衡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中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得到关注与重视。也许,这其中就包含了中国社会真正走向法治的契机。因为,在司法裁判供给问题上一旦注入了利益衡量的因子,那么,就意味着覆盖社会主体各个生活层面的、并且其范围不断拓展的权利诉求愈来愈在话语上获得了正当性,而不再像以往那样总是被湮没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强大声势之中,在一定意义上,个人由此真正获得能与国家“讨价还价”的砝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