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小河惊现男童尸体,是他杀还是失足落水? 抽丝拨茧,冷血女凶手浮出水面
[案例正文]:
8月14日,对宜章县栗源镇复源村的陈小英(化名)来说,是一个噩梦般的日子,这一天,她年仅4岁的儿子小亮(化名)失踪了!陈小英马上发动所有的亲朋好友寻找儿子,村里村外找遍了,就是没有小亮的影子。听说小亮丢了,村民们都来到陈家安慰陈小英夫妇。“小亮下午跟我说他要去钓青蛙,会不会去河边了?”围观的人群里一个声音让急得如热锅上蚂蚁般的陈小英夫妇看见了一丝曙光,这个线索是陈小英的邻居陈艳(化名)提供的。
陈小英马上赶到村里的小河边,仔仔细细地找了,没有发现小亮的行踪。陈小英不死心,晚上8点30分再次来到河边,这次却发现了小亮失踪时穿的红色T恤和蓝色短裤。小亮只有四岁,平时自理能力差,这种套头的T恤自己根本脱不了,究竟是谁帮小亮脱了衣裤呢?孩子现在在哪呢?陈小英拿着儿子的衣物,找到村里经常和小亮一起玩的孩子问了个遍,孩子们都说当天下午没有和小亮去河边玩,也没有看见他去游泳或钓青蛙。
夜幕降临了,小亮生死不明,亲人们在泪水和焦急中渡过了一个不眠之夜。8月15日上午9时,村民告诉陈小英夫妇,他们在离复源村400米左右的乐水河下游发现了小亮的尸体。陈小英听后跑到河边,远远看见孩子赤裸的尸体,瘫倒在地……
亲友们一边安慰陈小英,一边拨打了110,接到报警,宜章县公安局局长李弼清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李红群、刑侦大队大队长李少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同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也派员协助破案。经过市县两级法医检验,小亮系溺水死亡。
小亮是失足落水还是他杀?为了弄清这个问题,办案人员展开了细致的走访与调查。小亮不会自己脱套头衫,从陈家到出事地点没有一个人目击孩子曾经出现,这两个重要的疑点让刑警初步断定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凶杀案。
在走访村民时,刑警们发现说小亮去河边钓青蛙的陈艳8月14日当晚行踪可疑,而这一天是农历的鬼节,在讲究避讳的农村,一般人都不会出门。随即,办案人员传唤陈艳进行询问。陈艳坚称事发当天她去外面打牌,输了几千块,而刑警们在另一个村调查时,发现有村民目击陈艳14日当天晚上抱了一个小孩放在亲戚家,这个孩子并不是陈艳自己的孩子。此外,还有村民反映,事发当天,陈艳拿着个装了衣物的桶说要去村边的温泉洗澡,实际上却没有去。刑警们围绕着具有重大嫌疑的陈艳进行了调查。陈艳今年33岁,其丈夫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平时靠帮人家做点小工赚钱养家,家里经济状况比较差。而陈艳平常好吃懒做,沉迷于赌博,每次输赢都在几千元以上,陈艳一家反常的经济状况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刑警们第二次传唤了陈艳,在铁证面前,陈艳精神防线崩溃,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8月14日下午,陈艳在外面打牌输掉4000多元现金,还欠了别人的一些赌债,下午6点多回家时,陈艳看见邻居陈小英的儿子小亮独自一人在屋边玩耍,一个罪恶的念头浮现在陈艳的脑海??何不拐了这个孩子去卖?卖个二三万,不仅赌债可以还了,还可以有资本再去打牌。
于是,陈艳用一些零食把小亮诱拐到自己家,将小亮用摩托车载到邻村亲戚家,为了掩人耳目,陈艳把小亮的衣物换下,给他穿上自己儿子的衣服,再披上雨衣。回家时,陈艳看见整个村里的人们都在议论小亮失踪的事,各个通往外地的路口都有人把守,做贼心虚的陈艳心里慌乱起来。
为了转移人们的注意力,陈艳故意散布小亮去河边钓青蛙的消息,并在14日晚上以去温泉洗澡为由,把小亮的衣物丢在乐水河边,伪造小亮因为贪玩下河溺水的假象。
随着公安民警侦破案件的深入,陈艳越来越恐慌自己拐卖小亮的阴谋被揭破。14日深夜,陈艳匆匆忙忙来到亲戚家,打算把小亮接回复源村,放他回家。可是小亮已经四岁,认得自己,如果大人问他是谁带走他,他一定会说出是自己所为,想到这里,陈艳心一横,决定杀人灭口。15日凌晨三点,陈艳将小亮扔进了乐水河下游离村子30多米的地方,眼睁睁地看着四岁的孩子挣扎在河水里,最后溺毙……
8月20日,犯罪嫌疑人陈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故意杀人罪被宜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26日,宜章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陈艳,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手记:
关于打击拐卖人口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早在1984年就发出了《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要求对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罪犯、惯犯依法从严惩处,买主触犯刑律的,也要依法惩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