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近日,一桩棘手的幼女被奸案顺利破案--皆因为广州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室开具的一份亲子鉴定,其结论不容置辩:湛江一名13岁幼女腹中的6月胎儿,与八旬老翁陈启泉的亲子概率达98.7%!陈启泉奸淫幼女罪证据确凿
[案例正文]:
今年人秋以来,湛江市一所小学五年级学生虾妹日见腰圆肚肥,家长逼其晨起跑步减肥,却仍是越跑越”见肚”,细察之下,才知女孩已珠胎暗结。虾妹谎称是暑期外出探亲时被拦路强奸所致。但观其粗身蹒跚之态,家长自不信是近期之事。再三逼问之下,虾妹才供出是那个在码头开药店的所为。母女俩连夜到坡头区海东派出所报案。当地公安设法取到陈启泉承认犯罪事实的录音及手迹证据后,立即将其刑事拘留。
据陈自述,虾妹平时经常到他的药铺玩,有次向他借钱时,他就趁机提出只要跟他上床就可给钱她。从去年开春以来,他俩发生性关系共有六七十次,有时一周多达两三次,每次都给钱十几二十到五十元不等。虽如此,他对自己尚有生育能力却是将信将疑,还怀疑虾妹与他人有染。而据虾妹说她就只与这老头上过三次床,第一次是在今年2月,她前往他药铺买药时,被他强行拉入内屋威逼利诱强奸的,事后还威胁她如说出去就会两人一起死。在她怀孕“见肚“后威逼她那般说谎的也是他。一个是生于1982年4月未满14岁的幼女,一个是诞于1916年5月年近八十的老翁,这桩强奸致孕案颇显离奇。为慎重处见,当地公安部门派专人带他们前往广州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物证教研室作亲子鉴定。有了这一经科学取证的鉴定结果,当地检察院便可正式批准逮捕陈启泉。
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9条的规定,奸淫不满14岁幼女的要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日前,记者在坡头拘留所看到外表健朗、毫无龙钟之态的陈启泉,他还手舞足蹈地向记者描述在广州如何大饱眼福。陈启泉丧妻40年而一直未再娶,如今已身为曾祖父,本该在家安享天伦之乐,可他一生好赌,打“牌九”每年要输掉好几万;自己开药店单门独户过,三餐吃的是外买的盒饭,不太理家人。这次犯事,他的“油麻杵”大号远扬,又怕挨家人骂,倒觉在拘留所好吃好睡安心得多。
他还不知虾妹已休学,只说对不起人家。对于自己生死未卜的将来,老头总是翻来覆去那句话:“做了死事,也该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