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摔伤女乘客 公交公司赔八万五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公交车司机一个急刹车,猝不及防的乘客刘女士被摔得多处骨折。今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市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 8.5 万余元。 2002 年 9 月 7 日,刘
[案例正文]:
[案情摘要]:公交车司机一个急刹车,猝不及防的乘客刘女士被摔得多处骨折。今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市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 8.5 万余元。 2002 年 9 月 7 日,刘
[案例正文]:

公交车司机一个急刹车,猝不及防的乘客刘女士被摔得多处骨折。今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市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 8.5 万余元。
2002 年 9 月 7 日,刘女士乘坐 352 路公交车外出,公交车行驶至朝阳区劲松东口时,公交车司机突然急刹车,致使躲闪不及的刘女士摔伤双臂,右腿多处骨折。
为此,刘女士曾先后两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去年5月,司法鉴定结论证明,刘女士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为此,刘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公交车在行驶中司机急刹车致刘女士受伤,公交公司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