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院判决书无锡一律师获刑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 为搪塞当事人谢某,代理律师陈义竟伪造法院判决书,企图了结此事,结果被谢某识破。今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义擅自伪造法院法律文书和公安机关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
[案例正文]:
[案情摘要]: 为搪塞当事人谢某,代理律师陈义竟伪造法院判决书,企图了结此事,结果被谢某识破。今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义擅自伪造法院法律文书和公安机关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
[案例正文]:
为搪塞当事人谢某,代理律师陈义竟伪造法院判决书,企图了结此事,结果被谢某识破。今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义擅自伪造法院法律文书和公安机关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书,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2003年10月,谢某因在建筑工地施工时摔伤,花去医疗费等4万余元,后在赔偿费用上与雇主杨某发生纠纷。11月,谢某委托律师陈义为其解决这起纠纷。陈义接受委托收取代理费2000元后对此纠纷作了调解,达成了“由杨某赔付谢某6500元”的协议。2004年1月,陈义收取了杨某支付给谢某的赔偿费6500元。
谢某因一直未拿到赔偿款且对赔偿金额不满,要求陈义向法院提起诉讼。陈义作了承诺,但将此案长期搁置。在谢某多次催办之下,陈义只能以“案件正在处理”等借口搪塞。
2005年12月,陈义发现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为应付谢某,陈义伪造了法院的判决书以及伤残鉴定书,随后通知谢某称“已胜诉,赔偿款已执行到位”。今年1月,陈义将伪造的文书复印件交给了谢某。同时,根据伪造的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付给了谢某6900元,其中自掏腰包400元。此后,因没有要到判决书原件,谢某产生怀疑到法院查询而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