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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公司诉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类型]:知识产权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2000年11月21日
[裁判字号]:(2000)一中知初字第 49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GambleComPany),住所地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宝洁大厦1号。 法定代表人德克雅各(D.Jager),该公司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郭克强,男,汉族,1
[案例正文]:

审判员 罗东川

代理审判员 姜颖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姜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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