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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央视人员以制作专题片骗财38万 三被告受审
[受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裁判类型]: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
[裁判字号]: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案情摘要]:冒充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制作专题片在中央二套《财富故事会》栏目播出,骗财38。7万元。8月27日,被告人张兆军、刘海峰、宋光等3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审。
[案例正文]:

  冒充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制作专题片在中央二套《财富故事会》栏目播出,骗财38。7万元。8月27日,被告人张兆军、刘海峰、宋光等3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审。

  今年28岁的被告人张兆军是北京广韵德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后承包了北京时代诺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检方指控,2006年12月至2007年9月间,被告人张兆军以北京时代诺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伙同他人谎称能够为客户公司制作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财富故事会》栏目播出为由,与北京金手指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签订合同,骗取前期公关费用等共计人民币38。7万元。

  法庭上,对于指控被告人张兆军未提出异议。而被告人刘海峰则当庭表示他没有冒充央视工作人员骗钱。

  庭审中,被告人宋光称,因为男朋友张兆军说他和客户签了合同拍片,但客户想见编导确认一下才放心,所以想让她冒充栏目的编导去见客户。因为想帮男朋友所以就去见了客户,完事后张兆军给了她5000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兆军、刘海峰、宋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刘海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央视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证明显示,《财富故事会》栏目是该中心的常态栏目,该栏目是不收费的,更不存在通过私人交钱就能播出的情况。同时,该栏目也未授权社会上其他单位和个人制作该节目。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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