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会员登录 | 中鼎首页 | 鉴定 | 律师 | 公证 | 仲裁 | 帮助
   
  律 师 律师所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法律论文 律师论坛  
律师之家 | 律  师 | 律师所 | 一对一咨询 | 公开咨询 | 案件委托 | 律师合作 | 律师收费 | 律师论坛 | 司法考试
法治新闻 | 律师随笔 | 众言堂 | 法律案例 | 法律论文 | 法律法规 | 法律常识 | 合同范本 | 法律文书 | 法律程序
中鼎律师网
当前位置:中鼎网 >> 案例 >> 法律案例 >> 刑事相关案例>> 正文
原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慕绥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受理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类型]: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2001年10月10日
[裁判字号]:(2001)大刑初字第153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公诉机关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慕绥新,1943年×月×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陕西省绥德县,大学文化,原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
[案例正文]: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石俊庆的证言证明:1996年,石俊庆在机场给贾桂娥美元2000元。同年9月,石俊庆送给慕绥新1把按摩椅。1997年,慕批示支持奔驰?凯斯鲍尔星级大客车在沈大高速公路上运营。同年 10月,慕的秘书郭继全说慕要给外商送礼,让石俊庆拿三五万美元,后石俊庆送给郭继全美元4万元。

2.证人慕绥新的秘书郭继全的证言证明:1999年10月,慕绥新跟他说去北京需要钱,让他找石俊庆准备,他打电话给石俊庆告知此事并说得带五六万美元。后石俊庆到北京交给他美元4万元,他将钱交给了慕绥新。

3.证人贾桂娥的证言证明:1996年,石俊庆给慕绥新送过1把按摩椅,同年她出国旅游石俊庆给她美元2000元,她告诉了慕绥新。

4.按摩椅的物证照片经被告人慕绥新辨认后确认;价格鉴定书证明,该按摩椅价值人民币1.3万元。

5.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九)1998年至2000年,被告人慕绥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同意减免沈阳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开发的沈阳富通花园项目的相关税费、核销财政借款,并将该办事处列为市政府派出的直属办事机构。期间,于1999年11月和2000年4月,被告人慕绥新两次共收受该办事处经办人所送美元3万元(折合人民币248 368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沈阳市政府驻京办主任翟力的证言证明:1999年11月和2000年4月,沈阳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两次共送给慕绥新美元3万元。因慕主管驻京办事处并支持办事处的经营开发工作。

2.沈阳市政府驻京办《关于减免富通花园项目相关税费的请示)证明:关于减免富通花园项目相关税费的请示经慕绥新审定同意。

3.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1998年,被告人慕绥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同意沈阳市建委副主任宁先杰担任沈阳市建委主任。1999年,被告人慕绥新4次共收受宁先杰所送人民币12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2792元)。后被告人慕绥新将其中的人民币10万元交给沈阳市政府。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宁先杰的证言证明:1999年,他4次共送给慕绥新人民币12万元、美元1万元。目的是感谢慕对他提拔的关照和工作上的支持。

2.证人原沈阳市政府秘书长董振广的证言证明:1999年6月慕绥新让他将人民币10万元送到扶贫点,慕告诉是住院期间宁先杰给的。

3.证人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的证言证明:1997年7月,因慕绥新不同意宁先杰担任市建委主任,他将此事告诉宁并让宁有时间去看一看慕,即给慕送钱缓和关系。1998年,他又向慕绥新提议宁担任市建委主任,慕同意了。

4.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一)1997年1月,被告人慕绥新收受原沈阳市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所送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2796元)。1998年至 2000年,被告人慕绥新应夏任凡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夏担任该市交通局局长职务向有关部门做工作。后被告人慕绥新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客运集团从市交通局分离出来,直接隶属于市政府,并帮助该公司协调解决贷款等问题。期间,被告人慕绥新4次共收受夏任凡所送人民币5万元、美元2万元(折合人民币165579元)、“百达菲丽”牌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9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夏任凡的证言证明:1997年至2000年,他5次共送给慕绥新人民币5万元、美元3万元、“百达菲丽”牌手表1块。因慕帮助协调解决客运集团改制以来面临的难题、帮助他担任沈阳市交通局局长、帮助客运集团贷款。

2.证人原沈阳市市委书记徐文才的证言证明:慕绥新曾提出让夏任凡担任市交通局长,后又提出让夏任凡到交通局任副局长主持工作。1999年市政府将客运集团宣布为市直属企业。

3.“百达菲丽”牌手表物证经平晓芳辨认确认是被告人慕绥新让她保管的;该手表的物证照片经被告人慕绥新辨认后确认;价格鉴定书证明,该手表价值人民币9万元。

4.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二)1993年,被告人慕绥新应辽宁省海城市政府干部张德利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调入辽宁省建设厅下属的辽宁省建设国际经济贸易公司任总经理,并帮助张德利所在公司贷款。1996年至1999年春节,贾桂娥四次共收受张德利所送人民币4万元并告诉了慕绥新;2000年8月,被告人慕绥新收受张德利所送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当庭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德利的证言证明:慕绥新帮助他从海城调到沈阳工作并帮助公司在省建行贷款。为表示感谢,1996?1999年的春节,他都到慕绥新家,每次送人民币1万元,都给贾桂娥了。2000年8月他到北京301医院送给慕绥新人民币2万元。

2.证人贾桂娥的证言证明:1996年至1999年这四年的每年春节,张德利都送给她人民币1万元,她都告诉慕绥新了。

3.辽宁省建设厅出具的材料证明:张德利于1993年4月调入省建设厅所属企业辽宁省建设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任总经理。

4.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三)1999年4月,被告人慕绥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唐继栋提职做工作。1999年6月至 2000年9月,被告人慕绥新3次共收受唐继栋所送人民币3万元、美元3000元(折合人民币24834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唐继栋的证言证明: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他3次共送给慕绥新人民币3万元、美元3000元。因在提拔他为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和政委的问题上慕给予了帮助。

2.证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沈阳市市委副书记王扬的证言证明:在唐继栋的提职问题上慕绥新态度明确,坚持让唐继栋担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3.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四)1999年至2000年,被告人慕绥新应时任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国祥请托,担任该办公厅下属的政兴广告公司主办的“世纪婚礼庆典”证婚人,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提名张国祥兼任沈阳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被告人慕绥新3次共收受张国祥所送人民币5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国祥的证言和沈阳市政兴广告公司的现金日记帐证明:1999年7月,政兴集团举办“世纪婚礼庆典”,为增加公司知名度邀请慕绥新作证婚人,张国祥曾要求慕绥新考虑自来水公司与沈阳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问题,他3次共送给慕绥新人民币5万元。

2.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五)1998年至1999年,被告人慕绥新应沈阳市商业银行副行长栗文安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推荐栗文安为沈阳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期间,被告人慕绥新3次共收受栗文安所送人民币2.8万元;1999年春节期间,贾桂娥收受栗文安所送人民币2万元并告诉了慕绥新。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栗文安的证言证明:1999年春节期间,他送给贾桂娥人民币2万元,他还3次共送给慕人民币2.8万元。因商业银行要提拔他当书记,所以给慕送钱。

2.证人贾桂娥的证言证明:栗文安为了提职,到她家送了人民币2万元,她告诉了慕绥新。

3.证人王扬的证言证明:1999年,沈阳市商业银行推荐栗文安为党委书记,慕绥新表示同意。

4.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六)1998年,被告人慕绥新应沈阳市旅游局局长张士勇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张解决工作调动和住房问题。2000年5月,慕绥新通过其秘书佟铭向张士勇索要IBM牌电脑及配套设备1套(价值人民币1.788万元);同年9月,被告人慕绥新收受张士勇所送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士勇的证言、张士勇的《请求解决住房的报告)证明: 1998年慕绥新帮助张士勇解决工作调动问题,同年10月慕绥新批示为张士勇解决住房。2000年4月,佟铭电话告知张士勇慕绥新需要1台电脑,张即买1台IBM牌电脑及配套设备送到慕家。同年9月,张士勇送给慕绥新人民币2万元。

2.证人佟铭的证言证明:慕绥新在北京学习期间对他说平晓芳想买1台电脑,他对慕绥新说让张士勇去办此事,慕绥新表示同意。

3.IBM电脑等物证照片经被告人慕绥新辨认后确认;价格鉴定书证实该IBM电脑及配套设备价值人民币1.788万元。

4.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七)1994年,被告人慕绥新应军队转业干部王秀晏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王安排工作。为此,1995年春节,被告人慕绥新收受王秀晏所送松下牌彩电1台(价值人民币2000元)。1998年 4月,被告人慕绥新再次应王秀晏所在公司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批准该公司开发改造北陵大街危旧营区的项目立项。1999年7月,贾桂娥收受王秀晏所送人民币1万元并告诉了慕绥新。2000年 8月,被告人慕绥新收受王秀晏所送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王秀晏的证言、辽东半岛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开发改造北陵大街危旧营区事(公函)》证明:1994年,王秀晏转业经慕绥新安排到省建设厅所属的辽东半岛房地产开发公司任经理。1995年春节,王送给慕1台21英寸松下彩电,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1998年4月,慕绥新批示同意王秀晏所在公司与他人合作开发改造沈阳市北陵大街危旧营区项目的立项。1999年7月王送给贾桂娥人民币1万元。2000年慕绥新从北京出院回到沈阳,王送给慕人民币2万元。

2.证人贾桂娥的证言证明:王秀晏曾送给她人民币1万元,她告诉了慕绥新。

3.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八)1998年初,被告人慕绥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同意提升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福乐为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主任。1999年至2000年,被告人慕绥新3次共收受张福乐所送人民币2.6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福乐的证言证明:1999年至2000年,他3次共送给慕绥新人民币2.6万元。因慕在他的提职问题上给予了帮助和支持。

2.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十九)1997年底,被告人慕绥新应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福全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梁升任院党组副书记做工作。 1998年和1999年春节,被告人慕绥新两次共收受梁福全所送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梁福全的证言证明:1998年和1999年春节,他两次共送给慕绥新人民币2万元,目的是解决正局级待遇问题。

2.证人原沈阳市法院院长贾永祥的证言证明:1997年底,慕绥新向他推荐梁福全担任沈阳市法院党组副书记。

3.被告人慕绥新的供述。

上一页123456789下一页
关于中鼎About Us广告服务法律服务加盟合作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我要留言网站帮助
司法鉴定会员请加QQ:840841090 律师会员请加QQ:970573375 司法鉴定咨询请加QQ:565376770 联系电话:0631-5288148 技术支持:商桥网络
中鼎网版权所有 2006-2008 ALL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6028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