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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楼板砸伤人 生产厂家要担责
[受理法院]: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类型]: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
[裁判字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 4位民工在工地干活时,被突然断裂的楼板砸伤。8月12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楼板生产商毕显新赔偿4位民工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
[案例正文]:

    4位民工在工地干活时,被突然断裂的楼板砸伤。8月12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楼板生产商毕显新赔偿4位民工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石拂寺镇村民赵某为建房屋,从被告毕显新开办的工厂购买了80块楼板。6月13日,民工在往楼房上上楼板时,一块楼板突然从中间断裂,坠落的楼板将正在施工的李某等4位民工砸伤,随后民工被送往医院治疗,其中李某伤势严重,被定为六级伤残。经质检部门检测,毕显新生产的楼板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李某等4位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毕显新生产的楼板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属不合格产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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