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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公证书伪造 起诉代理协议无效
[受理法院]:
[裁判类型]: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
[裁判字号]:
[案例来源]:北京法院网
[案情摘要]: 因怀疑受托人伪造公证书,私自买卖房屋,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认为自己利益受损,故将买卖房屋受托人被告夏某诉到法院,石景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称:我公司于2006年1月21
[案例正文]:

    因怀疑受托人伪造公证书,私自买卖房屋,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认为自己利益受损,故将买卖房屋受托人被告夏某诉到法院,石景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称:我公司于2006年1月21日与被告签订一份委托购房协议,被告委托我公司购买石景山区南路某房屋。协议签订后,我公司于1月25日将该房屋及房产证原件、公证书四本和四把房门钥匙交付给被告,并结清了该房的供暖、物业、水、电、电话费等费用。其后被告为了逃避营业税和所得税,导致买卖双方没有签订买卖房屋协议,也未办房屋过户手续。2007年5月25日被告用虚假伪造的公证书及房屋买卖协议,并串通其母亲刘某,在未经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违法私自办领了该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认为,被告用虚假伪造的公证书及房屋买卖协议,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办领房产证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因此,现特向法院起诉,请法院确认确认双方签订的委托购房代理协议无效,并判令被告将原告交付给被告的房屋、房产证、公证书、房门钥匙等返还给原告,结清该房屋相关费用及承担诉讼费用。

    近日,石景山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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