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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法庭相见只为化粪池臭气熏天
[受理法院]:顺义区法院
[裁判类型]: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
[裁判字号]: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案情摘要]:在农村,很多人家的化粪池都不能很好的处理,任臭气散发到空气中,这样就遭到邻居的反感,引发了很多纠纷,近日,顺义区法院杨镇法庭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相邻关系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田老汉用水泥盖将其化粪池封严,
[案例正文]:   在农村,很多人家的化粪池都不能很好的处理,任臭气散发到空气中,这样就遭到邻居的反感,引发了很多纠纷,近日,顺义区法院杨镇法庭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相邻关系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田老汉用水泥盖将其化粪池封严,不得使该化粪池污染环境。

   田老汉与刘老汉是邻居,刘老汉经田老汉房后一条走道通行,田老汉房子的西端厕所内的粪便由墙底下排至化粪池,化粪池裸露在外,每到夏天,该化粪池就散发浓浓的臭气,在几百米之外都能闻到,且苍蝇蚊虫围着化粪池嗡嗡乱转。刘老汉每逢从田老汉的化粪池路过都要捏着鼻子。今年夏天又到了,刘老汉再也不想忍受这呼吸不畅的痛苦,便找到田老汉,要求其把粪便池封上,以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可田老汉认为,化粪池在自己的使用范围之内,且又是在农村,对环境不必要求那么严,所以,对刘老汉的要求置之不理。无奈,刘老汉诉至法院要求田老汉将化粪池封严。

    法院认为:双方为邻居住应和睦相处,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一方在合法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应损害他人的利益。田老汉的化粪池虽建在自己的使用范围之内,但因其未将化粪池封严,致使化粪池的污物散发臭气,影响到刘老汉的日常生活,且对环境保护不利,故田老汉应将化粪池应用水泥盖板封盖,使粪便无外流、无污染。法院最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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